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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佛粥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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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房间,与其说它是一间屋子,不如说它是一个盒子的内部。没有门,没有灯,没有监控,连桌椅都没有,只有六个光秃秃的平面和不知哪里来的光。

    在这样一间奇怪的房间里,王陵珊与一名少年面对面站着。

    少年抿着嘴,浑身上下都绷得紧紧的:“你,您好。”

    王陵珊温柔的笑了:“你好啊。“

    少年的紧张显而易见。他一面努力控制着几乎无法管理的面部表情,一面着急想摘下脖子上挂着的工牌。结果因为动作幅度过大,工牌带子一下卡在了耳朵上。经过一番手忙脚乱的“搏斗“,才终于将工牌扯下来。他认认真真将工牌递给王陵珊:“从今天起,您的案子由我负责跟进。我是保安大队应急处理组的汪王。”

    “其实我今天早晨才录过口供。”王陵珊说着悄悄移动了站立的重心,她的脚太疼了。

    “您的口供我已经看过了。”

    “那……还有什么其他要问的吗?”

    “今天请您来,是想请您问我一些问题。”

    王陵珊第一次听说录口供的被询问对象是办案人员:“为什么?”

    “为了救您。”说着,汪王蹲了下去,他偏着头观察了一下王陵珊的脚踝,有些腼腆的抬头询问:“可以吗?”

    “没事的。”

    王陵珊想表达的意思是脚没事。汪王却会错了意。

    少年骨节分明的手突然捂上王陵珊跳痛的脚踝。

    王陵珊吓了一跳,刚想开口,汪王先撒了手。

    他蹲着没动,对着空气一伸手。手上凭空浮出一朵纯美的小花。花瓣颤悠悠的在手心摇曳。轻轻一抖,那小花就朝着王陵珊受伤的脚踝去了。一浅淡的金光浮现出来,它围着王陵珊的脚踝旋转,像一个小小的无法闭合的圆环。在王陵珊的惊诧中,小花慢悠悠穿过金光没进了她跳痛发胀的脚踝里去。

    “先跟您解释一下这个房间。时间、繁星、宇宙其实并不像您所认知的那样。在保安大队谈话,不需要摄像机。因为在永恒的时间影像里我们将永远定格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之中。当然时间本身又是向前的。时间影像的提取会受环境、主体、年代等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受限于目前的技术水平,我们设置了这个房间。”

    “可以理解。”

    疼痛褪去,脚踝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了肿。

    汪王站起来,扯了扯被压皱的衬衣:“咱们开始吧。关于这个案子有什么需要问我的吗?”

    “刚刚你说……是为了救我。我,现在很危险吗?”

    “非常危险。”

    王陵珊轻轻皱眉。她曾以为今晚有关部门找她是为了结案。如今看来好像并不对。

    这个案子没结束吗?

    她并不认为郁杭是爱讲大话的人。这个世界上,有些人需要讲大话,有些人爱好讲大话。但郁杭并不属于这两类人。按合同郁杭应该会帮她把“那个阴魂不散的东西“处理掉才对。甚至,他可能已经处理掉了!既然如此,她的危险在哪里?

    “想到什么了吗?“

    “你知道郁杭吗?一个帮我联系你们的妖怪。”

    汪王的眉毛一下拧在了一起:“您对他有怀疑?”

    “没有没有,我就是觉得他挺神秘的。”

    “东晋,天竺僧云游至吴郡武林山。见两涧春淙间光霞奇异恍有仙灵,便潜心跪拜连建五刹。自此以后白云苍狗晨钟暮鼓,飞来峰香火袅袅梵音不绝。天真地秀自育仙胞,忽有一日灵气汇于一处,渐渐幻成稚童,赤裸身子圆滚滚站在大雄宝殿佛祖金身脚下。一念风雨雷霆,一念万物生长,点石成金捻手生花。这就是他在人间最初的记载。”

    王陵珊记得郁杭的身份证号就是临安市西湖区的。这么说,这个妖怪还挺念旧。

    汪王乌溜溜的眼睛真诚的望着王陵珊:“为什么对他感兴趣?”

    王陵珊没有说实话:“第一次见妖怪。感觉妖怪好像跟我想象的不太一样。比较好奇。”

    “不建议以郁杭为标准衡量妖怪。”

    “你了解他?”

    “不了解。”汪王看起来有些不舒服,说话间他的额头已经浮了一层薄汗:“这样吧,我先跟您介绍一下十四年前的案情。如果在我的叙述当中,您有任何疑问,或者想起任何与之有关的细节,请一定打断我。讲完案情,我们再谈当下。”

    “好。”

    “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接下来我所讲的一切,不可以向任何人吐露。否则我会将您送入军事法庭。请问可以接受吗?”

    “可以。”

    “2012年10月6日16点44分,您家里发生的谋杀案正式与14年前的佛粥案并案。”

    “佛粥,不是常规理解的那种腊八粥。这个名字,在宋朝时期是一种用于治病的罂粟粥。因为案子的起因是抓捕毒贩,所以当时建档的外勤就随手用了这么个名字。后来这名外勤因为这个案子殉职,为了纪念他,佛粥案这个名字一直沿用至今。这个案子,其实应该叫离魂案。”

    “1998年3月的桂海,执法人员在抓捕途中与犯罪分子爆发了火力冲突。冲突结束后,保安大队接到调查任务。据报案人员描述,桂海人民医院内包含轻伤的共计17名执法人员均在进入医院不久后陷入持续昏迷状态。经初步调查发现,昏迷原因是中了离魂术。”

    “这里有个常识需要提示您。在保安大队,撞邪丢魂的案件就跟公安局丢自行车的案子一样。一年遇不见一万也有八千,这种事不难处理,就是耗费人力和时间。真处理起来,流程不外乎是把魂招回来,把邪性的东西逮过来,轻的批评教育写保证书,重的拘留十天半个月。最后写一份报告,封档。”

    “虽然案子难度不大,但因为被害人众多,案件性质恶劣。所以当时队里很重视。特意派了十组的两位经验丰富的外勤去。谁也没想到他们在招魂途中牺牲了。”

    “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是。精怪杀人违反天纲,得遭天雷劈。平日里勾魂的那些东西,犯罪动机不外乎两种。一是闲得蛋疼,想讹点好东西;二是被人冲撞冒犯了,想要报复。他们不会为了这两种动机杀人的。真豁出去要杀人放火,也不会费劲勾魂。”

    王陵珊忽然她想到一个问题:“遭雷劈很严重吗?就像电影里道友渡劫那种?”

    “R=U/I,关键要看是遭雷劈的对象本身电阻大不大,同时也得看劈下来这个雷电压有多大。一般而言都挺伤的。别说天雷,普通雷劈一下也疼。天雷,想要劈死普通的精怪也劈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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