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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越女争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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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姒姜将选美的诏令告示越地,当时越国大胜吴国的消息已经传遍天下,越人第一次有了国家意识,国内爱国热情空前高涨。以前越国是弱国,每年都要向吴王纳贡,向吴国缴保护费,常受吴国欺凌,越地人对羸弱的越王失去信心,民心乖离,散沙一盘。有许多僻远部族甚至不认同越王的权威,我行我素,独立特性,每年应该缴纳的赋税能拖则拖,能赖则赖,白白的米粮宁愿喂自家的看门狗,也不愿养大王的战马。现在不同了,越王大败吴国、威震天下,这才是真正的“王”啊!许多部族就怕一时疏忽损失接近王的机会,争先恐后归附于他的大纛下,商量如何准备一份厚礼去郫中城给凯旋的越王贺喜。现在的越王勾践真成了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王者。听说大王要选美,远到瓯越,近在王几,纷纷响应。大家也不去追究其背后的动机,天真地以为这是王城庆祝活动的一部分,家里只要有女儿还没婆家的,略有三分姿色,自家看着又顺眼,无不打扮得漂漂亮亮,雇车觅船送女到郫中城中一搏。志非必夺,重在参与,万一侥幸,光耀乡里。

    越国选美前一夜,各地赶来的佳丽齐聚郫中城外。因为郫中城有规矩,东西南北四座大门不是一天十二个时辰都开着的,寅时开东门,卯时开南门,辰时才四门全开。寅时也就是现在的北京时间三点到五点,许多人生恐错过报名机会,半夜没到就来到城下站着,等着王城开门,要不是越夫人有令,不是郫中城市户口的不许留在城里过夜,也许郫中城两天之前就人满为患,影响王城的日常运行。这些佳丽也就十四岁到十八岁这档年龄段,平时帮着父母操持家务、打鸡骂狗、牧猪放羊、采桑养蚕、缲丝浣纱,辛苦非常,难得出远门来王城,难得有漂亮衣服上身,此时一身鲜亮、心情愉快,不放肆一些更待何时?更何妨眼前的一般年纪的人都是即将上演的比美大赛的对手,难免互相暗藏敌意,这些豆蔻年华的少女天性尚烂漫,没有圣贤礼仪的管教,斗大的字不识一筐,没学过含而不露、害人于无形的把戏,很自然会把敌意表露出来,于是互相打量,指指点点,损人利己,而且稍有摩肩擦踵,就叽叽喳喳争个不停、吵个不休。

    籍养见这般阵势,生怕出事,带了许多武士半夜就站在城门上张灯巡视,武士们操戟持弓,虎视眈眈,装出凶神恶煞的样子,满以为足以镇住这些小丫头片子,让她们能安静一点,谁知竟吓不倒她们,丫头片子们依仗人多势众,依旧我行我素,把王家武士当自己保镖。

    可见越女貌美不假,教养尚欠一截也是不争事实。

    整个郫中东门外比菜市场还闹热,一墙之隔的城里人都没法睡觉,于是也早早起来,等着美女进城。城里城外热闹非凡。

    东方旭日初升,就在即将开城门的那一刻,人群更焦躁。就在这时,只听通往城门的大路上传来一声嘹亮的驴叫声,驴儿肺气比人足,盖过了人群的噪杂声。大家吓一跳,抬眼望去,只见大路边的野地里走上来一男一女一驴,瞬间吸引了众人的目光,男的长得黑溜溜,不足以引人瞩目,驴子养得虽肥壮,但总比不上马儿雄壮,更不稀罕。博人眼球的是骑在驴儿背上的小姑娘。小姑娘一身黑色的缎子衣裙,腰间扎着绿色的丝绦,秀发盘在头顶,更衬托出一双秀目明亮、深邃如天上星辰,脸上罩着一层寒霜,像刚从天上的广寒宫下来,冷冰冰的,就算骑在一脸猥琐的小毛驴上也气势迫人,可见如果座下不是毛驴而是姜子牙的四不像,那是什么气象?小姑娘干净利落、神态高傲,很像是一位尘外剑侠,而仔细端详,她的背上确实背着一柄青铜宝剑,宝剑是插在木制的剑鞘中的,只能见剑柄,剑柄上雕刻着古色古香的凤鸟的图案,和整个剑鞘的凤鸟图案浑然一体。这柄宝剑不是尘世之物,这个人更不像是俗世之人。

    不用说,这是浣纱溪边、金鸡山下的郑旦姑娘隆重出场了。

    为了准备今天比美大赛,郑旦和她的幕后推手风湖子已经卯足了劲,立志一战成名。郑旦当初想法简单,只是想争一口气,战胜西施,捡回脸面,经过风湖子点拨,这才醒悟。这次选美意义远远不止此,只要夺得第一名,不但光耀乡里,而且名扬天下,甚至连几千里之外的周天子和各大天下诸侯的酒宴上很可能出现郑旦的名字和事迹,到那时万众瞩目,定能不负天地造化之功,助你干出一番大事业来。这是百年一遇的好机会,一个姑娘家花季岁月也就那么几年,如白驹过隙,而如果没遇到机会,长得胜过天仙终是芳香一囿,在一亩三分地里静静绽放、静静凋零,最后默默归于尘土,不能芳香弥漫天地间,恩泽普施天下,真是天大的浪费,辜负天地造化之功。

    郑旦听了风湖子的话,胜读十年书,脑瓜马上开窍,浑身上下热血沸腾,壮志凌云。很可惜这是比美,不是比武,倘若是比武,郑旦一定能让对手尝尝一剑封喉的滋味。

    风湖子之所以隐居勾嵊山,把它作为自己最后的归宿地,本来就是想找机会成就郑旦的,现在天赐良机,怎么肯轻易放过?风湖子甚至认为这次郑旦非夺冠不可,因为他潜意识里感觉到冥冥中有股力量正在把自己一眼看中的美人苗子郑旦推向历史舞台中央。他曾是天下美女的欣赏着,现在人老了,反而变得不甘寂寞,从美女欣赏者转化成美女制造者。他自觉必须成全郑旦,才能算不虚度此生。所以这老头子也是豁出去了,把自己的宝贝、那把名扬天下的龙渊宝剑送给了郑旦。这龙渊宝剑乃是无价之宝,光是取材就毁了一座大山,冶炼更不用说,烧光一座原始森林的木材,取尽十条溪流的太渊之水,这仅仅是本身物质成本,还不包括工匠高超的工艺水准、发生在这柄宝剑背后的人文故事,其艺术价值和历史文物价值还要翻上数倍。这样的无价之宝足以换来整条浣纱溪两岸所有村落、市集、田地的所有权,风湖子疯了,完全不考虑郑旦这样一个未见过世面的小姑娘是否能担当这样国之重器,这不是怀璧夜行吗?要是碰到懂行的劫宝的歹人,会给小姑娘带来性命之忧。让天下诸侯们知道了,就算派出一支部队来抢夺都是值得的呀!

    而郑旦也是求胜心切,只求效果,不怕危险,还真敢光天化日之下背着这样的无价之宝招摇过市。

    宝剑美人两全其美,可惜美中不足的是座下的小毛驴。本来郑旦想好要骑一匹大白马的,自己一身黑衣,如此黑白分明,对比强烈,视觉效果最佳。可惜她的朋友黑夫不争气,说好的这匹白马他会想办法借来,可是到了时候,大白马不见,只牵回来一头小毛驴。越人喜欢养牛,牛管用,不爱养马,马精贵,所以整个浣纱溪也就暨胤家有大白马,可是暨胤是个怕事的,知道郑旦的用白马的目的,帮着郑旦等于就是损着西施,他吃足了两个小丫头的苦头,宁愿躲得远远的,小姑娘长得有多少美就有多少烦心事,要是相貌平平,有这么多烦心事吗?他才不想在两个族姓之间制造不平衡,所以找个借口,把大白马送到一个亲戚家藏了起来,你们去好好较量吧,此事与我无关,千万别惹上我。

    没有大白马,郑旦霸气大打折扣,不过小毛驴也行,虽有美中不足,可是利用好了,可能缺点变优点。还真是,这不小毛驴一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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